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4-27 浏览:9212 次

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中心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分数线及各专业招生数

 

学科(专业)

总分

外语

两门业务课

人数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195

50

60

 4

摄影测量与遥感

195

50

60

 1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195

50

60

 1

固体地球物理学

195

50

60

 1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  专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和培养潜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0分钟。

3.  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时间810分钟)。着重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4.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40 %

其中专业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30%,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1、报到:参加复试的全体考生需于510上午830900点到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办公室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按学校规定交复试费100元。

2.体检时间: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体检地点: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博士研究生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张一寸登记照片。无需空腹。体检结束后,校医院会将体检表发给考生本人,考生要把体检表交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面试:510上午9:00-12:00

             笔试:510上午9:00-12:00      

    点: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请看到此复试细则的上线考生速与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27-68758001)。

 

 

      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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