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33次南极考察越冬后勤保障岗位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6 浏览:8988 次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0日- 2015 年11月20日)

        为满足中国第33次南极长城站、中山站越冬岗位工作需要,国家海洋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南极考察站越冬后勤保障岗位预选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 预选条件:
        (一)中国公民。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三级以上专门医疗机构体检确认,体格健康,能胜任在极区特殊环境下的工作。无各类器质性疾病;无各类严重的慢性病;无传染性疾病。心理健康,有较好的自我调节自控能力。
        (四)具有符合拟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极地考察队队员守则”、“中国极地考察队队员基本条件与职责”、“考察站越冬后勤保障岗位职责与选拔条件”。
        (五)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可以给办理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等相关外事手续。
二、预选程序:
        (一)岗位需求查询:详见“中国第33次南极考察越冬后勤保障岗位表”。 
        (二)报名形式:登录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re.cn),在《考察队员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打印相关表单。仅接受规定格式的书面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需在公告公布日至2015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书面申请。每人仅可申报1个岗位。 
        2、书面申请内容包括:①《中国第33次南极考察越冬队员申请表》;②《单位与直系亲属确认函》;③本人已取得的拟任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单位同意派遣并可为申请人办理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等相关外事手续的证明信(需单位加盖公章)。
        3、报名结果确认:由国家海洋局根据岗位职责、选拔条件以及报名人数等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对取得预选资格人员由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极地办”)书面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三)选用方式:国家海洋局将组织对取得预选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室内教育、室外训练、极地相关知识、岗位技术考核。经综合测评后,确定最后录用人员。
三、国家对南极考察队员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南极考察队员享受艰苦津贴。根据考察站点、所在岗位与职位的不同,分为三个等级标准:长城站约20万元人民币/人*年;中山站约25万元人民币/人*年。
        (二)极地办负责为队员提供极地相关知识与岗位技能培训。
        (三)极地办负责为队员办理途经国的签证、安排往返南极事宜。
        (四)极地办负责为队员办理在极地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与意外伤害医疗险。承担由国内集中地(北京)至极区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统一配发必要的极地考察服装。并根据队员在考察工作中的表现,在考察工作结束后向派遣单位出具考核评价。
        (五)队员在极地工作期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国内原有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办理护照、出国前后的国内差旅等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四、申报材料邮寄地址与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考察业务处
        联系电话:010-68011614   021-50386029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60
 
 
备注: 
        1、衷心感谢您对国家南极考察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有意了解中国极地考察相关背景资料,欢迎登录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re.cn
        2、参加公开选用的申报人员如通过初选并被确定为预选队员,国家海洋局将电话或传真通知本人。没有通过初选人员,将不做专门通知,敬请谅解。
 
附件:
1、中国第33次南极考察公开选用越冬后勤保障岗位需求表
2、中国极地考察队队员守则
3、中国极地考察队队员基本条件与职责
4、公开选用越冬后勤保障岗位职责与选拔条件
5、中国第33次南极考察队越冬队员申报表
6、单位与直系亲属确认函
 

国家海洋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