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海洋强国思想纪实

发布时间:2017-10-21 浏览:3278 次

     ■ 中国海洋报记者 安海燕

 

    国庆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参观“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他在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模型前驻足,听取了潜航员的工作汇报。他强调:“振奋精神,砥砺奋进,再接再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奋斗!”

 

    这一幕不禁让人想起,2014年1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澳大利亚访问期间,登上正在那里补给的我国“雪龙”号科考船,慰问了执行中国第31次南极科考任务的队员们,并指出,要认识南极、保护南极、利用南极……

 

    “雪龙”“蛟龙”是我国极地、深海考察的重器,极地、深海事业的丰硕成果也正是我国海洋强国建设的缩影。

 

    建设海洋强国,就是“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经略海洋是治国理政的题中之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海强国。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提“建设海洋强国”,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确定了倡议目标。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高屋建瓴,把建设海洋强国融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之中,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从顶层设计、绘制蓝图到百业俱兴,海洋事业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事业发展有了顶层设计

 

    2013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海洋强国作了系统论述。

 

    ——突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地位。“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明确了海洋强国建设的方向。“我们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指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具体路径。“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

 

    “四要”和“四个转变”构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系统理论,成为建设海洋强国的行动纲领。

 

    5年来,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国家海洋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服从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准确定位、主动作为,形成海洋工作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形成新动力、新格局、新途径、新空间和新成效。夯实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和能力强海五大体系,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智慧海洋、雪龙探极、蛟龙探海”六项重点工程,奋力开创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努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催生了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海洋开发能力,扩大海洋开发领域,让海洋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要加强海洋产业规划和指导,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培育壮大海洋倡议性新兴产业,提高海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努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在“国民经济”这本厚书中,海洋这一页显得荡气回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亮点纷呈,为实现海洋强国倡议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基础。

 

    5年来,一系列涉海新政,蓄势向海的春风扑面而来。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海洋经济的新思想、新要求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海洋相关各项倡议谋划、规划编制中得到充分体现。

 

    国家海洋局对海洋倡议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不断加强,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编制《海洋领域“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年~2020年)》《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明确了海洋领域的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海水、海洋能、海洋生物等海洋新兴产业的标准制定和修订。

 

    5年来,海洋经济持续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2012年~2016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7.5%,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0.2个百分点,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增速2.7个百分点。其中,海洋新兴产业成为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多个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海洋经济积极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新一轮的产业革命,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并不断壮大。我国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岛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和规模创新,反渗透、低温多效等海水淡化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方面取得了多项突破。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呈现跳跃式发展趋势。海洋生物医药业得到大力发展,过去5年海洋生物医药业年均增速达16.83%。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加紧高端海工装备的研发与制造,在油气开发装备、生产储运装备、海洋工程支援船制造等领域表现突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描绘了基于生态保护的海洋综合管理蓝图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

 

    2013年5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6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

 

    2017年4月19日,习近平考察了广西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指出保护珍稀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

 

    这一形象比喻,对海洋人来说别有意蕴。遵循天人合一、陆海统筹的理念,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5年来,国家海洋局实施了基于生态保护的海洋综合治理。特别是在转变用海方式方面,划定“一条红线”,设置“三条准入门槛”。

 

    提高用海的生态门槛,严格项目用海审批,以“保护优先、红线管控、节约集约、绿色发展”为原则,在用海项目产业准入、区域限制、岸线控制、面积管控、设计优化、生态建设和评估监测等方面加强管理,减少海洋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最小的海域空间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损耗服务沿海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海洋生态重要区、脆弱区和敏感区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硬指标和硬约束。2014年率先在渤海建立生态红线制度,将约37%的海域和31%的自然岸线划定为红线区域,并在红线区内实施区域限批等限制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全面建立红线制度,当年底完成全国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生态红线的划定方案审查工作,初步将沿海各省30%以上的管理海域和35%的大陆自然岸线纳入红线范围。

 

    充分利用环评审批抓手,设置产业、区域和环境容量三条准入门槛,对用海活动实施三方面严格控制。在产业准入方面,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高环境风险产业类型和严重产能过剩项目在沿海地区落地上马,推动用海方式向高端高质方向转变;在区域准入方面,严格控制开发利用活动的规模和布局,进一步提高用海方式的集约化和生态化水平;在环境容量方面,在渤海湾、乐清湾、厦门湾等海域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在严格实行围填海总量控制的同时,新建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海洋公园)40个,在18个城市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累计恢复滨海湿地面积达2000多万平方米,岸线190多公里,实施101个海岛保护项目和10处生态礁工程。持续加大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海洋生态监测体系,明确沿海水质考核指标,不断优化海洋空间利用布局,构建美丽海洋。

 

    “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引领海洋事业面向未来走向深蓝

 

    深海蕴藏着人类远未认知和开发的宝藏,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必须向“深蓝”挺进。

 

    2012年6月,在马里亚纳海沟进行的7000米级载人深潜海试中,蛟龙号下潜深度达到7062米,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海试任务。此次海试的成功,创造了国际上同类作业型载人深潜器最大下潜深度纪录,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在全球99.8%以上海域开展深海资源研究和勘查的能力,标志着我国深海载人潜水器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建设海洋强国离不开能力建设的不断壮大。从2012年到2016年底,“国家海洋调查船队”从成立之初的19艘船舶,发展成为46艘,基本形成了近海、深远海乃至极地、大洋的综合调查能力。调查装备初步建成以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海龙号无人缆控潜水器、潜龙号无人遥控潜水器为代表的“三龙”装备体系。

 

    建设海洋强国需要不断挺进极地、深海和大洋。目前我国大洋科考已累计执行40余航次。我国在国际海底管理局获得4块矿区,是获得资源矿区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国家。伴随着大洋科考,我国相继开展了多个生物调查航次,勘探与研发不断取得新成果、新突破。建立深海菌种库等资源库,完成100多个海洋微生物新物种分类与系统进化研究,完成4000多株微生物资源在海洋药物、生物技术等应用上的潜力评估……勘探与研发硕果累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南极科学考察意义重大,是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要更好认识南极、保护南极、利用南极。

 

    5年来,中国国家南北极观测网初步建成,包括船基、岸基、空基、天基、海基、冰基、海底基观测系统。观测网能够为南北极气候、环境变化监测提供支持。形成了“一船一飞机五站”(即“雪龙”船、“雪鹰”号直升机、南极长城站、中山站、昆仑站、泰山站、北极黄河站)的综合考察平台,新建南极罗斯海考察站和北极格陵兰考察站进入选址阶段。随着固定翼飞机投入使用,我国南极考察进入航空时代。2017年,我国北极考察队历史性地穿越北极中央航道、试航北极西北航道,在北冰洋公海区首次沿中央航道开展了全程科学调查,标志着我国北极考察正式进入常态化。

 

    “推动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以海洋国际合作助力开放共赢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推动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

 

    2017年5月14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开幕,来自130多个国家的1500多名代表在北京共商互通大计,共谋“海上丝路”未来。

 

    全球化的今天,没有与世隔绝的孤岛。在习近平海洋强国思想的引领下,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绿色考察,秉承尊重、合作、可持续三大政策理念。

 

    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海洋务实合作,我国与柬埔寨签署了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印尼、泰国、马来西亚、越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柬埔寨、印度、韩国等签署了双边海洋领域合作文件,建立了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中国—东盟海洋科技合作论坛等双边、多边合作平台;与葡萄牙、丹麦格陵兰、德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乌拉圭等国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或举行了双边海洋合作联委会。

 

    在非洲及小岛屿国家中,中国与南非、桑给巴尔、瓦努阿图等签署了双边海洋领域合作文件,向牙买加援建了首个联合海洋环境监测站。2014年12月马尔代夫出现淡水危机,国家海洋局第一时间派遣专家组参与应急技术援助工作。

 

    据统计,在《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1年~2015年)框架下,国家海洋局启动实施了70余个海洋科技合作项目,参与国家19个,不断推进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海洋与气候变化、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016年,国家海洋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提出中国政府将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制定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海洋领域的落实,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海上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铸造可持续发展的“蓝色引擎”。《设想》的提出,使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一步深化合作,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日益凸显。

 

    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国家明确将“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纳入“海洋重大工程”。除形成覆盖我国300万平方公里主张管辖海域的高密度、多要素、全天候、全自动的海洋立体观(监)测能力之外,还积极参与和拓展国际海洋观测计划,通过国际多边和双边合作,开展全球海洋观(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西太平洋海域、北印度洋海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近岸近海和南北极区的观测能力。目前,我国已通过卫星遥感和科考调查向深海大洋、极地拓展,初步拥有了全球海洋立体观测能力。

 

    海洋强国建设不是一句口号,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在2017年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海洋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自我革新、自我超越,要进一步聚焦海洋经济,使之成为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新动能;要进一步聚焦生态用海管海,使之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和亮点;要进一步聚焦业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海洋部门履职尽责担当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聚焦国际治理,使之成为海洋强国的重要标志。”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自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倡议部署以来,我国海洋事业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我们坚信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海洋事业又将站在新的起点,迈入下一个辉煌,为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