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为学术职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研究基础,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以及《关于近期开展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函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考核评选细则如下:
一、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斐
成员:王泽民 庞小平 周春霞 徐永芳
二、申请条件
正常学制内、取得博士学籍1年后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延期资助, 鼓励高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先支持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获得过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或者国家奖学金;
2、博士生综合考核优秀,相关研究已取得突破性成果;
3、具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经导师及中心考核,认为可以延期资助的;
4、选择有难度、研究价值高,但成果产出周期长的创新性课题的博士生。
三、资助经费
获批延期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原则上最长延期资助年限为一年。延期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当年学校规定执行。
四、申请及考核流程
1、延期申请实行自愿原则。符合申请条件、有意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2、导师根据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提出推荐意见。
3、中心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者的科研潜力、科研成果、学科背景、竞赛获奖情况等确定推荐名单,在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考核与退出机制
1、获资助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定稿送审前,应完成“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中心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在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研究生院存档。
2、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本资助计划,要求毕业派遣,须提前报请中心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附:推荐名单公示:李娟、郑雷、林国标
联系方式:027-68758001,PQ002110@whu.edu.cn 刘老师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