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研究生党支部和班委会评选,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以及《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我中心经优秀研究生评审小组评审,报优秀研究生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为弘扬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鼓励研究生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业务上勤奋钻研,根据《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试行)》(武大[2007]19号)精神,结合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简称“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